1 溶劑分發是所有凹印工廠,靜電火災風險最大的地方,請務必格外重視、加強管理、安全巡視要每天到位。
2.任何溶劑分發工作、不得脫崗、要全程受控。包括在車間內給墨槽、膠槽添加溶劑等分發處。
3.溶劑分發處盡量外置在凹印車間外,一旦火災和車間中間有空間隔離,避免蔓延和失控。
4.溶劑分發處盡量設置單獨隔離防爆單間,防止火災。
5.溶劑分發處要配置防靜電設施,并督促合理使用,定期檢査,確保物流分發靜電,以及人體靜電受控。
6.溶劑分發操作人員設專職,并定期培訓和演練。
7.溶劑分發處盡量鎖閉管理,受限進出,任何沒有培訓的員工不得分發溶劑。
8.溶劑分發建議設置為每機臺,每班定量在外庫取用;或者管道自流、或者倒桶自流,或者插桶泵(低位,控制流速),隔膜泵(金屬管、接地、氣動)
9.溶劑分發要控制減少領用次數,建議每班領用整桶溶劑(如100L),并放置在固定位置,配置靜電和和消防設施,盡雖不要小桶散領。
10. 溶劑分發盡量不要在一個小車幾個小桶來混領,散領溶劑、建議使用單獨車輛、單一溶劑分發轉運。
11.分發溶劑和使用溶劑,要考慮可以快速處理,并不宜傾倒、利于火災控制。
12.溶劑分發有條件優先考慮泵送或自流,如自流入車間、自流入機臺、自流到單元;
13.溶劑分發處有條件配置自動氣體滅火,并建議配置兩臺推車干粉25公斤滅火器,特別靜電大可增設加濕。
14.任何溶劑的管道分發,必須是低位灌裝,靜電接地、并限制流速(控制標準:其流速應限制在lm/s以內,任何情況下液體的流速均不能超過7m/s),安保部必須嚴格監管。
15.廠區內任何區域突發溶劑的撒落、蔓延,相關聯區域都要第一時間停產協助處置完成后,才可繼續生產。
16.非許可使用溶劑的區域,不得任意取用溶劑、如用于零件、部件擦拭清洗等。
17.嚴禁使用膠管,塑料管虹吸或者壓縮空氣壓取方式分發溶劑,禁止使用塑料容器盛裝或存儲溶劑。
18.任何區域溶劑存儲都要加蓋,包括廢棄溶劑、油墨等。
19.全廠設重點區域、設專職安全管理、并加設廠區監控、重點區域配置防爆監控。
20.調墨機等設專職操作,考慮入門除靜電消除,加濕控制靜電,靜電夾外,考慮人體靜電檢測,并穿戴靜電服,靜電鞋等。